本学期重修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允许重修一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
报名重修:
①期末总评成绩0分的;②因缺课1/3取消期末考试的;③
期末考试缺考的;④期末考试违纪舞弊的;⑤期初补考后仍不及
格的;⑥结业后最长学习年限内不及格的课程。
同时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但不能选课的,请在3月22日前联
系教务处(行政楼二楼1207室):①不及格课程本学期有开课;
②符合重修资格;③不能进行线上报名。
二、组班形式
1.单独开班重修:
2.插班重修:
学生完成课程平时作业、实验等内容。应有平时成绩记录,
如平时成绩记为“0”分的,取消学生该课程考试资格。
三、选课安排
学生选课时间:3月14日14:00-3月22日。
学生选课路径:学校管网--数字经院--新版教务--报名申请
--重修报名。
如同学们发现有停开课不及格的,且未在重修选课信息中
的,请于3月22日前反馈课程所属学院。
四、课程考核
1.插班重修,随跟读班级参加平时和期末课程考核。成绩计
入重修成绩栏。
2.重修考试如与期末正常考试相冲突的,应办理缓考手续,
优先保证参加正常考试。重修缓考的,参加开学初补考,成绩计
入重修成绩栏。
3.重修考试仍不及格的,无期初补考资格。
五、学业说明
重修报名成功,进个人课表查询上课信息。同学们主动向任
课老师报到,参与课堂学习,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并
参加课程考试。重修未通过的同学,将不能如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