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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优化、结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综合办     时间 : 2022-11-03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经教函〔2022〕号

关于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优化、结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持续开展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深化以培养创新创业能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系统化能力本位改革工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学校将继续开展项目优化、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优化

按照项目库循环优化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在前期建立的项目库(见附件1)基础上,结合前期实施的情况,综合考虑各专业项目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进行梳理和优化。对重点、特色项目和能够使学生积极参与、具有丰富成果的优秀项目,继续保留;对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能起到良好作用,或者项目组织不到位,实施难度很大的项目予以剔除;紧跟国家最新职教文件及专业发展需要,及时补充新项目,要求1+X证书试点专业开展X证书内容培训融入课程综合实践的改革中。2020级学生开始,劳动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课程体系,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其中每学期在课综或者课余时间需安排8个学时的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专题教育,要求二级学院统筹安排,将劳动教育融入课程综合实践中。

需要增列的新项目,先填报《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和《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指南》(附件3),二级学院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将结果报教务处。新增项目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118日前报送教务处,经审核后才能入库。原则上增幅不超过本分院现有项目数的5%

二、项目实施总结

综合实践作为实践教学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各项教学基本文件必须齐备,包括:项目教学安排方案、课程综合实践具体安排、综合实践项目任务书、综合实践记录、综合实践评价考核表和学生成果材料等。按照预期计划已经完成的第27、28期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要求进行各项教学基本文件整理汇总、组织归档。二级学院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来确定评审结果,其中优秀、良好的比例不高于15%和30%,并于1118前将结项材料及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同时做好优秀成果集编印。评审结果和优秀成果集编印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年度部门考核的依据。

 

附件:1.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库一览表(20226月)

2.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入库申请表

3.创新创业综合实践项目指南

4.优秀成果集编印格式

 

                             教务处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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