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技术学院各班级、班主任、各教研室:
为加强我分院学风建设,严肃纪律,着重规范课堂秩序,经分院讨论,对我分院课堂管理和违纪处理做如下规定:
1、凡被辅导员例行查课查到无故旷课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做书面检查;再次被辅导员查到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依次类推。
2、严禁把早饭带进课堂,严禁上课玩手机,一经查到,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书面检查;再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依次类推。
3、凡有过处分纪录的学生,无论发生任何违纪现象均予以加重处分的处理。
4、凡有违纪现象者取消本学期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望全体同学加强自身学风建设,形成踏实严谨的学习态度,
保证和谐规范的课堂秩序,为提高学习效果和技能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
汽车技术学院
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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